各有關單位: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本市鼓勵用能單位強化節能管理,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優化用能結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第五十六條規定,市人民政府應當安排節能專項資金,支持節能技術研究開發、節能技術和產品的示范與推廣、重點節能工程的實施、節能技術改造、節能宣傳培訓、信息服務和表彰獎勵等。
按照相關規定要求,為深入挖掘用能單位節能潛力,強化工程、技術對節能工作的支持作用,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促進節能環保產業發展,我委現組織開展節能技術改造項目征集工作,并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一定獎勵資金支持?,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和條件
(一)申報范圍
重點支持在建筑、工業、交通、服務等領域對現有生產工藝和設備開展節能技術改造并且能產生一定節能量的項目。項目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數據中心改造、公共建筑綜合節能、供熱系統節能、余熱余壓利用、能量系統優化、電機系統節能、就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項目等節能技術改造項目。不含單一外購能源類項目。
(二)申報條件
1.項目單位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經營狀況和經濟效益良好。
2.項目改造工程資料真實完整可查驗。
3.已完工的生產工藝或設備改造工程,改造完成并實現穩定運行;待改造或正處改造階段的生產工藝或設備前期已穩定運行1年以上。
4.項目單位具備較完善的能源計量、統計和管理體系,節能改造項目形成的節能量可核實。
5.工業類項目年節能量100噸(含)標準煤以上、非工業類項目年節能量50噸(含)標準煤以上。
6.項目此前未獲得市級財政資金支持。已申請或獲得區級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可以申報市級資金支持。
二、項目申報程序
項目單位將項目資金申請報告(詳見附件1)報送至我委資環處(通州區運河東大街55號院市發展改革委資環處),資金申請報告須加蓋項目單位公章并裝訂成冊,一式2份,并提供電子版材料1份。
三、其他事項
(一)獎勵資金標準
工業類項目每形成1噸標準煤/年的節能量,獎勵600元;非工業類項目每形成1噸標準煤/年的節能量,獎勵800元。
(二)獎勵資金撥付程序
項目穩定運行且具備節能量審核條件后,我委將委托相關單位對項目進行節能量審核、復核,對于適用北京節能量核證方法學的項目,將以北京節能量核證方法學平臺(登錄北京市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網站首頁,點擊進入“節能量評估與核證”版塊)認定的節能量作為復核依據。經公示無異議,項目單位提交節能量獎勵資金申請表后(見附件2),再撥付獎勵資金。
特此通知。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1年4月26日